10月10日傍晚,在江苏无锡发生的高架桥侧翻事故,造成了三人死亡,两人受伤的悲剧。经调查组初步分析,桥面侧翻系运输车辆超载所致。
大桥侧翻,生命逝去,造成这般不能承受之重的却是部分货车司机透露的“潜规则”——超载。频繁超载原因何在?如何治理超载现象,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新华社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大桥侧翻,超载到底有多危险?
10日下午6时许,无锡锡港路上方的312国道高架桥突然侧翻,近百米长的混凝土桥伴随着巨响倒下,将三辆小车压埋。
记者在现场看到,在侧翻桥面上,一辆大货车装载的6卷热轧钢卷板散落一地。据警方介绍,还有另一辆大货车装载7卷,大货车荷载只有30多吨,但一卷钢卷板重量就达28吨多。两辆大货车累计超载300多吨。
一辆日常使用的家用轿车的重量一般也不过1吨多,此次超载相当于将超百辆小轿车一同放在桥面上,还是以“叠罗汉”的形式压迫桥面。
对此部分货运司机告诉记者,超载是行业内的普遍现象,单位运费太低,“为了生活不得不如此”。
数据显示,2019年上半年,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3.4亿辆,其中载货汽车保有量达2694万辆,上半年新注册登记量创历史新高。货车保有量的不断提高,背后是物流行业规模的扩张和经济发展对公路运力的持续需求。
面对超载乱象,一线执法部门同样有苦难言。“警力也总有顾及不到的方面,你查他躲,白天合法装载,深夜凌晨才发动起来装货卸货,隐蔽性很强。就算查处,违法成本低,超载利益大,今天查明天换个时间地点继续超载。”一名一线执法人员感慨。
多装多赚?频繁超载原因何在?
为了使购买的货车能够尽快获得运营资格,不少货车司机选择“虚挂”车辆关系——将车辆登记注册在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名下,并为此缴纳各类费用。
管理费、环保费、入网费……本就是一笔不小的开销,而近年来该类费用的不断上涨令不少货车司机不得不铤而走险。
武汉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副处长李罗敏介绍,20世纪80年代道路货运市场放开后,交通部门为了市场管理和安全监管的需要,开始设立道路运输许可证和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但由于证件办理需要有一定资质和安全运营要求,大部分中小业主都选择挂靠,滋生大批靠挂靠牟利的公司。
一名司机告诉记者,自己所在企业的合同约定管理费已经从2000元涨到了超过6000元,加上不断上涨的油费和过路费,运营成本水涨船高。
货运的上下游企业对超载更是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一位钢材贸易从业者告诉记者,在日常的热轧钢卷板运输中,一般按照单车运输重量计费,如果按照规定重量运输,每一吨钢材运输的单价要比超载的单价高出许多。用卷单位为了节省物流成本,倾向于接受违规操作。
对于生产方而言,由于合作关系,部分钢厂对于产品如何出仓可能会存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情况。
多趟反复运输也会提高物流公司的成本,超载节约出来的人力和车辆能够投入其他项目的运营。最终,物流过程各节点的“心照不宣”加上货车司机的“实际需求”,共同构成了一个人人都知道违规,却不愿意打破的“怪圈”。
行业闭环,如何做到多点管理?
多拉快跑,超载超限,路上呼啸而过的大货车是许多车主避之不及的存在。然而,一句“不超载挣不到钱”决不能作为开脱的理由。
部分专家认为,目前合法装载的货车司机由于单位重量的运费低,为了满足收入需要不得不退出货运市场或者加入超载行列。而造成单位运费低的重要原因之一正是由于超载变相扩大了运能。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目前针对货车超载情况,执法部门会对驾驶人进行罚款和车辆的扣留,部分网友呼吁,应当加大对上下游相关方的审查处罚力度,从全链条、各环节入手,只处罚位于终端的货运司机治标不治本。
东南大学交通法治与发展研究中心执行副主任顾大松认为,收费公路收费到期后,应当建立收费降低机制,完善治超监管设施,让大货车司机更安心,行驶安全也更有保障。
专家强调,此类事件重点应放在事前预防,不能等到超载酿成了后果才引起重视,也不能一罚了之,以罚代管。监管应当走到运输的源头中去,等货车在路上跑起来再截停,就已经有了不小的风险。
相关新闻: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对严重超载超限车辆实施顶格处罚
中新网南京10月12日电(杨颜慈) 10月12日上午,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当前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再部署、再强调。会议提出,要严管严控道路“两客一危”运输安全,对严重超载超限车辆实施顶格处罚。
10日18时10分许,江苏省无锡市G312国道跨线桥发生侧翻。这一事故让“治超”话题再一次回归到公众视野,引起相关部门高度重视。
在当天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上,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厅长、党组书记陆永泉就切实做好当前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安排,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严的管控措施、更实的工作作风,坚决遏制事故多发频发的势头,切实维护交通运输安全形势的稳定。
会议提出,要严管严控道路“两客一危”运输安全,要会同公安部门联合开展行动,在省界出入口、服务区、收费站、景区等重点区域设置联合检查点,对过往车辆,尤其是外省籍“两客一危”车辆、旅游车辆实施重点检查。
会议强调,要严厉打击“两客一危”车辆非法营运、站外带客、不按核定线路行驶、超员超载、超速、疲劳驾驶、不系安全带等违法行为,在专项整治期间对违法行为实施顶格处罚。
会议提出,从前一阶段治理情况来看,江苏省治超工作形势仍然严峻。同时,随着高速公路实施入口称重,大量的超限超载车辆将转移至等级低、范围广、易绕逃的普通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网,要全面保持高压态势,持之以恒抓好超限超载治理工作。
会议特别指出,对严重超载超限车辆运用《安全生产法》实施顶格处罚,做到现场处罚到位、卸驳载到位、“一超四罚”到位,绝不手软。要压实货运源头责任,重点货运场站、港口码头,要会同公安部门制定联合巡查机制,不仅要查处超限超载车辆,对货运源头企业也要实施严格处罚,落实源头企业的主体责任。
此外,会议还对严管严控港口、水路运输安全以及年度安全生产各项重点任务等方面作出具体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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